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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名叫“办大事小分队”,是陆骁起的。这人说话从来就没个正经,但办事靠谱,群里第一个消息就是他发的:“各位伴郎同志请注意,从今天开始,咱们的任务就是保质保量地把这场婚礼办好,谁的环节出了问题,到时候酒桌上自罚三杯起步。”

    周予秒回:“三杯?太小看我们了,直接一瓶。”

    蒋旭发了个翻白眼的表情:“你能不能别什么事都往酒上扯?”

    “不可以喝多哦。”许多难得在群里说话,虽然还是打字为主,“昉哥说了,婚礼那天他负责管酒,谁都不许喝多。”

    陈昉紧接着发了个捂脸的表情:“我可没这么说,我说的是大家少喝点儿,别耽误正事儿。”

    陆骁插了一句:“听听,听听,这就是有对象和没对象的区别,连喝酒都得考虑第二天的事。”

    柯念这时候冒出来了:“陆骁你少说两句,你连对象都没有,还好意思评价别人?”

    群里瞬间炸了,陆骁连发了好几条语音,每一条都在喊冤,说什么“我这不是没找到合适的嘛,你以为我像你们似的运气那么好”。

    江觅当时正窝在沙发上刷手机,看着群里的消息一条接一条地跳出来,忍不住笑了。

    秦玦凑过来看了一眼,若有所思地说:“这气氛还行,到时候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

    江觅瞥了他一眼:“你是在担心婚礼出岔子?”

    “不是担心,”秦玦说,“是必须万无一失。”

    从那天开始,秦玦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每天下班后的固定节目就是拉着江觅看婚礼方案。西装照样片一摞一摞地摆在茶几上,室内婚礼和户外婚礼的照片铺了满地,大到场地布置,小到胸花款式,每一个细节都要反复确认。

    江觅一开始还挺配合的,毕竟是自己结婚,总不能让秦玦一个人忙活。但架不住秦玦的要求实在太多了。

    光是西装的颜色就纠结了三天,今天觉得黑色稳重,明天又说灰色更衬江觅的肤色,后天突然冒出一句“要不咱俩穿白色的吧”,把江觅整得有点懵。

    “你冷静点,”江觅说,“婚礼还有好几个月呢,你这么急干什么?”

    秦玦坐在沙发上,手里翻着婚礼杂志,头都没抬:“几个月?满打满算也就三个多月,三个多月能干什么?场地要确认,菜单要试吃,宾客名单要定,伴手礼要选,请柬要设计……”

    “行了行了,”江觅赶紧打断他,“我知道你忙,但你也不能每天晚上都这样吧?我文件还没看完呢。”

    秦玦抬起头,眼睛里带着点委屈:“你就不能把文件放一放?婚礼是咱俩的事,又不是我一个人的。”

    江觅张了张嘴,想反驳,但发现还真没什么好反驳的。

    秦玦说得对,婚礼确实是两个人的事,可他实在没办法像秦玦那样投入进去。倒不是说不在乎,而是他的大脑天然就更适应工作,项目进度、预算报表、人员调配,这些是他熟悉的东西。婚礼那些事,什么花艺风格什么灯光设计,听着就让他头疼。

    所以后来的模式就变成了:秦玦在客厅翻杂志看方案,江觅溜进书房加班。

    两个人各干各的,互不打扰,倒也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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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2章 韦恩驾到

    但这种平衡没持续几天就被打破了。

    那天晚上,江觅从书房出来倒水,看见秦玦还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摊着七八本婚礼杂志,旁边还放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是某个婚礼策划公司的官网。

    “还没看完?”江觅问。

    秦玦没回答,用手指在杂志上点了点:“你看这个场地怎么样?室内花园,采光特别好,拍照应该好看。”

    江觅端着水杯走过去看了一眼,中肯地说:“不错,但是不是有点小?咱们人不少吧?”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秦玦皱着眉,“要不换个大点的?但又怕太大显得空。”

    江觅看着他一脸纠结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他走过去,在秦玦旁边坐下,伸手把人揽过来:“差不多了,明天再看,先睡觉。”

    秦玦靠在他肩膀上,没动。

    “怎么了?”江觅问。

    “睡不着,”秦玦闷声说,“脑子里全是婚礼的事。”

    江觅叹了口气,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拉着秦玦回了卧室。

    原本是想劝他早点休息,可当天晚上秦玦折腾到很晚,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最后干脆把江觅也拉下了水。

    第二天闹钟响起后,江觅迷迷糊糊地醒来,腰酸得不行,扶着床头缓了好一会儿才站起来。

    秦玦已经洗漱好了,西装革履地站在浴室镜子前打领带,一出来看见了江觅那副样子,快步走过来,在江觅生气前亲了亲他的眼角:“我紧张嘛。”

    江觅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你紧张就折腾我?”

    “那不然呢?”秦玦理直气壮地说。

    江觅无话可说。

    ……

    周末那天终于出了太阳,虽然温度还是低,但阳光打在身上暖洋洋的,整个人都舒展了不少。

    江觅难得起了个大早,洗完澡出来,秦玦已经在厨房热牛奶了。

    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餐桌前吃着早餐,江觅突然提了句:“我想养只狗。”

    秦玦咬着吐司抬起头:“狗?”

    “嗯,”江觅喝了一口牛奶,说得不紧不慢,“一直都挺想养的,小时候没办法养,读书时住宿舍,也养不了,工作后租房子也不方便,回国以后又一直忙,现在想想,家里多条狗也挺好的。”

    江觅说的是实话,他本来就很喜欢狗,尤其是上学那会儿,每次在路上看见别人遛狗都要多看两眼,但也确实是一直没有条件养。

    不过还有一层意思他没说出口。

    最近秦玦为了婚礼的事太焦虑了,每天下班回来就是翻杂志看方案,晚上还睡不着,一睡不着就折腾他。江觅琢磨着,要是家里多了条狗,好歹能分散一下秦玦的注意力。每天遛遛狗、逗逗狗,总比成天琢磨婚礼那些事强。

    秦玦听完了,没有犹豫,说了句:“行啊,吃完就去。”

    两个人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秦玦开车,江觅坐在副驾上查附近的宠物店,选了一家评价不错的。

    宠物店在一个文创园里,店面挺大的,里面也收拾得很干净,猫猫狗狗分区域放着,隔壁就是家宠物医院,店员是个年轻的姑娘,看他们进来,热情地迎上来问想养什么品种。

    江觅说先看看。

    两个人沿着笼子慢慢走,金毛、拉布拉多、柯基、柴犬……每一只都可爱,但江觅总觉得差点意思。也不是说这些狗不好,就是没有那种“就是它了”的感觉。

    走到最里面的时候,一个笼子里的小狗突然站了起来。

    那是一只只有几个月大陨石边牧,毛色灰黑白相间,花纹特别好看,眼睛是浅蓝色的,透着股机灵劲儿。它站在笼子里,歪着头看了江觅几秒,尾巴立马开始疯狂地摇,整个屁股都在跟着晃。

    江觅蹲下来,打开了笼子的门,那小狗立刻凑过来,伸出舌头舔他的手指,又去蹭秦玦的裤腿。

    店员在旁边笑着说:“这小家伙可挑人了,平时有人来它都不怎么搭理,今天倒是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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