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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小说网www.2027xs.cc提供的《我教夫郎绑蝴蝶结_花晨与月夕》第74页(第1/2页)
初遇时,破旧的土坯房,光线昏暗的窗户前,衣衫褴褛的漂亮小哥儿,低垂着眉眼,拘谨,无助。
喜欢上,便喜欢上了。人生,总是有很多意外。
给林乔脱贱籍,必须有举人以上的功名,过人的功绩,和足够的银子。
功名简单,只要考就行了,过人的功绩就不好凑了。
唯有做官,最容易出功绩。
有得便有失。端看想要的是什么。
陆明远看着林乔,释怀了,顿觉乾劲满满。
行吧,为了夫郎,一切都值了。
神色一暗。就是不知道,如果还有下辈子,他会在哪个世界,能不能把林乔带走,亦或,他留在林乔身边也行。
两辈子,就得了这么一个合意的人,可不能弄丢了。
“夫君……”林乔见陆明远神色突然暗了下来,扯了扯陆明远的衣袖,轻声唤道。
陆明远一双深潭样的桃花眼出神地盯着他,黑洞洞的,眼底带了抹不易察觉的悲凄。林乔只觉心口发紧,看不得陆明远这样。
陆明远一直生活在昆山镇,平日里的生活简单朴素,邻里亲戚之间或许有些隔阂摩擦,但到底不如京里那般水深火热,勾心斗角,动辄危及性命和家人。许是听他谈及京里形势,忧心上京后的处境?
林乔心口被搅乱了,眼眶酸热。
读书人不只有科举做官这一条路,有了举人的功名,不上京会试的话,靠着俸银就饿不死,名下还有二十亩免税的田地,自己没地,给人挂个名,一年也能得不少银子。若是再开个学堂,挣几个束修,日子便能过得相当悠闲宽裕了。
陆明远是为了给他脱贱籍,才必须上京会试,做官的。
他不敢说自己完全没有私心,时常也希翼着,等陆明远发达了,可以帮自己改籍换册。
但他不是,从未有过,为了脱贱籍才看着陆明远读书的。
可他现在把陆明远看得这么紧。会不会让陆明远误会,误会自己是急着脱贱籍,才跟着他,才对他好?
毕竟当初陆明远是要还他自由身,放他自由的。是他硬要跟着陆明远,扮可怜,博同情,勾着陆明远和自己洞了房。
可他是真的喜欢陆明远。第一眼便认定这人可以。
“明远……”林乔突然怕陆明远日后会误会他,恼他,不要他了。声音都是抖的,带着几分委屈和惶恐。
“嗯?”小夫郎湿漉漉的声音,瞬间让陆明远回了神儿。怎么愣了下神儿的工夫,夫郎就哭了。这辈子都没处理好,哪还有心思考虑下辈子。
陆明远一时理不清头绪,只能先把人抱到怀里安慰,“小乔儿。”
林乔双臂攀上陆明远的脖颈,脸埋在陆明远肩膀上,放软了身子,讨好似的,贴着陆明远。
“明远,夫君,我……”林乔声音有些哽咽。
脖颈上吧嗒一滴温凉的水珠,陆明远一凛,更急了。怎么突然就哭了。夫郎真是水做的。
陆明远脑子里快速开始复盘刚刚两人的对话,手上,把林乔往怀里掂了掂,单手搂着林乔的腰身,空出一只手轻抚小夫郎的脸颊,放柔了声音安慰,“怎么突然就哭了?”
“夫君,不用给我脱贱籍。你只要,别不要我就行……”
“我真的不是为了让夫君帮我脱贱籍,才看着夫君读书的……”
“明远,我真的没有。”
脱贱籍,读书,过人的功绩,做官,京中形势复杂,做官不易……陆明远瞬间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他家夫郎家道中落,从风光霁月的世家哥儿公子,沦落成人人可欺的贱籍,表面表现得再如何坚强,心里也总会落下痕迹阴影。
林家被查的时候,林乔才十七、八岁,如今也才二十,若是在末世前,这个年龄还在学校象牙塔里呢。林乔本就心思细腻玲珑,不是那种大大咧咧的人,经历这种事,难免变得更敏感多思。
就像现在,自己在伤心,却不忘了把身子放软了,贴着他,明显在讨好。
刚在一起的时候也是,总勾着他洞房了才安心,还急着给他生孩子。
到底是他做得还不够好,没让林乔彻彻底底的安心。
要想把林乔这些小心思改正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还是得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把林乔的贱籍脱了,两人身份地位彻底平等了,或许,慢慢就好了。
“小乔儿,十年寒窗,不就是为了金榜题名吗?学而优则仕。读书,科举,入仕,我本来也是要参加院试乡试的,并不是特意为了给你脱贱籍才想读书、科举。遇到你之前,我不就已经在读书、科举了吗。所以,你不要有任何负担。”
听着陆明远不是特意为了他才读书科举的,林乔不哭了,从陆明远肩上爬起来,蹙着眉,眼泪含眼圈地看着陆明远。心里的担子少了,但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顺耳。
陆明远轻笑,抹了抹林乔脸颊上的泪渍,“你忘了你夫君过目不忘了吗,或许读书对别人是个苦差事,但不包括你夫君。”
“你也说了,凭你夫君的才智,做出一番功绩并不是难事,怎么转眼就不信自己的眼光了呢。被你一夸,我现在可是自信满满的,已经跃跃欲试了呢。”
“臭美。”林乔破涕为笑,“你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不得别人比你好。”
陆明远捏了捏林乔脸颊,“这张嘴,不饶人的。欠教训。”
第67章 村里日常
半下午的时候起了风,北风呼啸,窗户和外屋门哨子一样“嗖嗖”直响,林乔和陆明远撕了两件破旧的衣服,把门窗上的缝隙重新填堵了一遍,声音才没了。
到了半夜,风势愈来愈大。只听着声音,感觉就能把屋顶掀开,屋墙都要被连根拔起了。
林乔搓了搓手,两只脚也并在一起,一只脚背抵着另一只脚的脚心,互相蹭了蹭。
算上今年,他这冻疮也有四年了。到了冬天,手脚就又红又肿,锥心刺骨的痒,严重的时候还流脓。
他这都算好的。
永巷里关押着的待发落流放的贱籍,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衣物要浆洗,冬日里用的都是带着冰渣的冷水。岂止冻疮流脓,甚至有冻烂手指,冻掉耳朵的。他因着一手还算出挑的针线活儿,经常被调去修补衣服,这才没把手指冻烂。
今年这个时候才犯冻疮,已经算好的了。
深夜里,林乔担心吵醒陆明远,手脚只微微地搓着。
被窝里越是暖和,手脚越痒得厉害,越搓越痒,抓心挠肺,烦躁起来恨不得把骨头上的皮肉一起撕下来才解痒。
林乔深吸一口气,试着转移注意力,竖起耳朵听外边的风声,偶尔能听到一两声狗吠。
手脚越搓越痒,林乔逐渐烦躁,疼着总比痒着舒服,指尖用力,狠狠在手背上抓了一把。火辣辣的,盖过了钻心的刺痒,果然比痒着舒服,又抓了另一只手手背。
“嗯?”躺在林乔身边的陆明远正睡得迷糊,觉察到身边人的动静,半梦半醒地一把将林乔捞到怀里,脸埋在林乔后颈,含含糊糊地问,“小乔儿,怎么了。”
林乔腰上一软,顿时一动不敢动,只等着陆明远再睡过去。
没得到小夫郎的回话,陆明远又清醒了几分,迷迷糊糊,依旧没能睁开眼睛,摸索着,抓了小夫郎的手,又问,“怎么大半夜的就醒了?要去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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