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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小说网www.2027xs.cc提供的《大美人千里随军[七零]_清清一色》第80页(第1/2页)
陆毓华翻身又把她压住……
沈意棠感觉自己都快被溺死在男人堆砌起来的舒爽中, 也感觉男人今天格外的用力和放纵。
从前他虽然也会这样,今天却尤其霸道。
而且把她送上云端的时候,情绪也和平时不一样。
沈意棠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声音时,只能紧紧搂着男人的脖子,用力咬着他的肩膀。
直到余韵彻底消失,她这才浑身潮热的瘫倒在男人怀里。
她脑袋一整个发晕,像是缺氧,又像是兴奋到了顶端后,所产生的余韵。
她原本想思考,男人今晚为什么和平时不一样
可是她太累了,累的连思考的力气都没有,直接靠在男人怀里沉沉睡了过去。
这天晚上,沈意棠做了个梦。
她梦到了正在赎清自杀罪过的原主,去到了新的时代,开展新的生活。
也似乎梦到了自己还躺在别墅的房间里,一边睡觉一边听着语音小说。
这是原著剧情的后半部分,似乎在回忆女主沈凤琴和男主在一起;是因为中药,两人春风一度后的情节。
睡梦中的沈意棠听得直皱眉,这种狗血下药的桥段,都是老掉牙的梗了。
咋这本书里还会写?
但ai语音还在继续读小说。
沈意棠哪怕在睡梦中,也觉得既然都梦见了,那就静下心来听一听。
说不定会听到啥有用的消息呢?
与此同时,浑身酒气的陆建华回到了部队宿舍。
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却发现门锁坏了,怎么也打不开门。
“别开了,咱们去招待所对付一晚上。”室友冯德坤从一旁走了过来:“明天找后勤修一修门锁就成。”
话说完,冯德坤有些惊讶的看着陆建华:“你喝酒了?这是喝了多少?酒气这么冲?”
陆建华身形笔直的站在宿舍门口,他这人喝醉了,酒品其实不错。
不会像别人一样发疯,更不会像有的人一样骂骂咧咧的大吵大叫。他喝酒也不上脸,而且越喝眼神越清醒。
听到冯德坤的话,陆建华脸上没啥表情:“不用去住招待所,想办法踹开或者打开就成。”
部队里住的都是一群糙老爷们儿,门锁打不开,踹开就成,哪用得着去住招待所啊。
“我可不会开锁。”冯德坤呵笑了声:“要是咱们踹门的话,那门就算自己损坏的。踹坏了,得咱们自己修或者换门……”
冯德坤这人把钱看的很重,也不想掏钱换锁或者换门。
招待所他们去住,又不要钱,住进去又暖和又舒坦。
陆建华瞥了他一眼,也没踹门。
他转头去找会开锁的小战士过来,把门给打开了。
“你可真行,啥样的人都认识。”冯德坤对陆建华竖起大拇指,觉得出身大院就是好,人脉都比别人更广。
陆建华没搭理冯德坤,这人就这样,总爱说些酸话。
冯德坤看他满不在乎的模样,又问:“你今天喝酒,不会遇到啥烦心事儿了吧?”
陆建华没搭理冯德坤,端着盆子去洗漱。
冯德坤知道他一身大院子弟的习气,也特别爱干净,所以陆建华没搭理他,他也不生气。
而是端上自己的盆子,也跟着陆建华一起去洗漱:“哎,说真的,你既然有了心上人,那你是不是就不会搭理沈凤琴了?”
陆建华停住脚步,目光淡淡地瞥着冯德坤。
在冯德坤提起他有心上人的时候,陆建华心口还有些刺痛。
但是被小叔教训了一顿,陆建华也知道自己不能意气用事。他更不能像过去一样,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但是对沈凤琴,陆建华是真没那意思。
而且他每次遇到沈凤琴的时候,都保持着距离,从来不会和沈凤琴走得太近。
冯德坤懂他的意思,就笑起来:“那我就去追求她了。”
冯德坤继续说:“你知道的,我读过几天书,就想娶个有文化,和我聊得来的妻子。”
“沈凤琴长得漂亮,还是个女大学生。我和她聊得来,我也挺喜欢她的。”冯德坤看得出来沈凤琴中意的人是陆建华。
但在冯德坤看来,陆建华连大院姑娘都不想娶。肯定眼光高着呢,也看不上沈凤琴这样的人。
他和沈凤琴都是出身农村,也都是靠着推荐读的工农兵大学。
也算门当户对,以后结婚了,谁也甭嫌弃谁。
但陆建华咋说也是他的室友,他总要和陆建华把话说明白了。才能去追求沈凤琴,避免以后两人为此生出嫌隙。
他可不想得罪陆建华这种出身大院的人,更何况陆建华还有个前途无量、马上就要升旅长的小叔。
陆建华的小叔才二十多岁,就要升旅长了,以后少说也会当军长。
像他这种没出身背景的人,最好还是避其锋芒才成。
冯德坤有私心,对陆建华也有几分战友情。
“你昨晚没理沈凤琴,她都快哭了。最后我看天气太晚,就把她安排去了招待所住。”
冯德坤还和陆建华汇报自己和沈凤琴相处的细节。
陆建华对此毫无兴趣,洗漱干净后,就躺在床上闭眼睡了过去。
冯德坤有些自讨没趣儿,但他和陆建华说开了后,心里也很高兴。
琢磨着明天去摘一朵,部队养在室内的朱顶红给沈凤琴送去,正式开展自己的追求之路。
陆建华听着冯德坤的自言自语,最终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小心点吧。”
冯德坤笑了声,他知道沈凤琴有些小心思,但他无所谓。
也知道沈凤琴利用他在接近陆建华,可是有小心思又咋样,说不定他也在利用沈凤琴呢?
……
第二天一早,沈意棠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她昨晚累得厉害,睡的也沉,所以军区的起床号她压根儿没听见。
但是她起来这会儿,军区的喇叭里正在放红歌。
沈意棠伸了个懒腰,起床的时候发现男人早就出完早操回来了。
这会儿正在桌上摆早餐,见她出来,就把给她留的那一份也放在了桌上。
沈意棠洗漱回来吃早饭的时候,陆毓华已经往豆浆里放好了糖。
两勺白糖,是沈意棠喜欢的甜度。
喝在嘴里甜滋滋又暖呼呼的,搭配起酥脆可口的油条,真是吃的她心满意足。
“对了,明天我要去参加学校招老师的考试。”沈意棠和男人说着正事儿:“可能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陆毓华给她夹了一筷子小咸菜:“我明天中午来接你,咱们去国营饭店吃饭。”
学校距离军区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挨着城边上,比部队这边更热闹一些。
陆毓华带她去国营饭店吃饭,顺便让沈意棠和沈国庆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
毕竟以后两人一个在那边上学,一个在那边教书。
熟悉了环境,也不至于一过去就摸瞎。
“你对我就这么自信呀?”沈意棠笑盈盈地看着男人:“你就这么确定,我能竞争过那些人?成功当上学校的老师?”
陆毓华睨了她一眼:“你是搞研究的知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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