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小说网 > 现代言情 > 妖怪小饭店[美食]_星辰粒粒【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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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苹也吃过广味香肠,听水笛这么一说,舌尖上仿佛已经泛起了那股甜丝丝的肉香,忍不住连连点头:“好,就一样做一半吧。”

    水笛笑眼弯弯:“我也觉得躺太久浑身不舒服,做点菜正好活动活动。”

    胡苹再也说不出让她休息的话了,直接道:“小笛先做什么,我来打下手!”

    水笛便让胡苹把刀具洗干净擦干,这些现杀的猪肉没碰过生水,直接切片下锅,随便怎么烹饪都好吃,有一种猪肉特有的鲜醇。

    不过也只有村里看着宰的猪才能这样放心吃,在菜市场买的肉,谁敢拿回家不洗就下锅?

    胡苹各部位的肉都买了一些,前腿、后腿、五花、里脊都有,其中前腿和五花最多,后腿和里脊只搭了一点。

    做香肠一般首选前腿肉,这是猪日常活动最多的部位,肥瘦分布均匀,肉质细嫩,做炒菜也出色。而且前腿的价格比五花肉便宜,性价比很高。

    村里做香肠的惯例是三分肥七分瘦,水笛却偏爱稍肥一点的。

    做好的香肠切成片,里面的肥肉才是绝顶美味,蒸透之后,肥肉变得晶莹剔透,筷子夹起来微微颤着,送进嘴里一咬便化成一汪醇厚的脂香,滚烫的肉汁在齿间爆出来。

    于是在切好一部分前腿肉之后,水笛又挑了两块形状漂亮的五花肉。

    五花肉肥瘦分层,一层白一层红,纹路清晰分明,灌出来的香肠切片后格外透亮,香味也更足,只是单吃多了容易发腻。

    水笛把五花肉和前腿肉混合在一起,又仔细地剔除前腿肉上的筋膜。

    这层筋膜在大多数做香肠的人家是不会特意去掉的,一来麻烦,二来浪费,筋膜可以算作肥肉,也能吃,只是嚼起来太韧,不容易咬断,吃的时候总得拉扯半天,很影响口感。

    不过大家条件还没好到能为了这点口感挑剔的程度。

    剔筋膜是一项大工程,水笛这次一共准备做二十斤香肠,十斤麻辣十斤广味,光是处理这些肉就要花不少工夫。

    幸好她在饭店这些日子早就练出了一手好刀工,刀尖轻轻一挑,手指一扯,那层白膜便顺顺当当地剥了下来,精准又利落。

    剔下来的筋膜也不浪费,村里有些散养的小猫小狗,都是吃各家各户的剩饭剩菜喂大的,这些筋膜对它们来说是顶好的东西了。

    刚把筋膜剔完,胡尾就回家了。

    他手里拎着好几袋青菜,怀里还捧着一些砂糖橘和苹果,笑得眼睛都眯起:“我在外面散步呢,就被田婶她们喊住了,一人给我塞了些东西。”

    以前回村也见识过村里人的热络,可也没有哪次像今天这样热情。

    看见胡苹和水笛在厨房忙,他也挽起袖子加入进来。手里那袋青菜正新鲜,翠生生的,刚好可以洗净了用来煮滑肉汤。

    水笛把要做香肠的肉切成小块,装进两个大不锈钢盆中,分别往里放入适量的调料腌制。

    以前村里做香肠都是自己拿刀剁,不过今年水笛买了灌肠机就能解放双手了。

    调料洒在切好的猪肉上,顺着一个方向搅拌,让猪肉把味道都吃进去。

    麻辣香肠重咸和麻、辣三味,咸是为了防腐,可太咸又齁,麻辣是调味,但也得有个度,味道太重就吃不出肉味了。

    以前家里的香肠调料都是胡苹在做,这是水笛第一次制作年货,她没有挨个称重,让调味料精准到毫克。只信手一洒,估摸着刚好就行。

    越是做菜久了越会发现厨师都讲究手感,所以老式菜谱中说得调味适量那是厨师的真实心境,绝对不是为了掩盖什么味道秘密。

    每个人做出来的菜味道都不同,水笛觉得她开店炒菜做饭其实也是在筛选符合口味的食客,只是味道比较大众化,就导致几乎没有人被筛了出去。

    广味香肠的调料就和麻辣香肠大不同了,偏淡口,咸度更轻,白砂糖是灵魂,酒也很重要,既能去腥还能让各种味道更融合。

    不过广味香肠里的酒就不能是白酒了,米酒最佳。

    青山村家家户户都酿了醪糟,冬天早餐来一碗醪糟蛋最是驱寒暖胃。

    水笛从醪糟里面逼出了几大勺米酒,这样风味足够但去腥稍显不足,于是水笛也加了少量且适量的白酒。

    最后把两大盆腌制的香肠肉封上一层保鲜膜,放入冰箱,根据食材多少适量腌制足够的时间。

    香肠肉做好后,胡尾那边也把青菜洗了干净,胡苹把粉肠清洗干净焯水后切成了长段,完全是把一切配菜都准备好了,只等水笛来做刨猪汤。

    水笛挺享受做菜这个过程的,她一直觉得做菜很幸福,不幸福的配菜这道工序,把所有食材清洗干净再切好费的功夫比做菜多多了。

    焯水后的粉肠呈现出一种干净的乳白色,肠衣微微绷紧,里面的粉浆把肠子撑得鼓鼓囊囊的,切口的截面处还能看见油润绵密的粉状物,亮汪汪地泛着光。

    粉肠外面是一片白花花的肠外油,看着厚实肥腻,但真正吃起来却一点不腻口。

    粉肠冷水下锅,丢几片姜和几段葱慢慢煮。这东西急不得,不煮熟透的话嚼起来又韧又费劲,白白糟蹋了好东西。

    水笛盖上锅盖,灶台上的火苗舔着锅底,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着小泡。

    等了二十分钟,水笛掀开锅盖,热气呼地窜上来,裹着一股浓郁的鲜香直扑到脸上。

    在烧火的胡苹都不由得直起身子往锅里看了看,只见锅里的粉肠段已经变了样,外面那层肠外油被煮成了半透明的脂白色,随着锅里翻滚的小泡起起伏伏,像是凝了一层会动的琥珀。

    水笛端起码好的肉片,手指捻起一片,飞快地滑入锅中,一片接一片,动作利落又轻巧,肉片入水便翻了个身,表面的红薯粉衣瞬间变得透亮。

    切成小块的猪血旺也紧随其后入了锅,深红色的血旺块沉下去又浮上来,在冒着泡的汤里格外分明。

    滑肉片和血旺都不能多煮,多煮十秒钟都是不同的口感。

    随着二者下入锅中,原本清亮的汤汁变得微许浓稠,水笛拿着勺子在锅里轻轻搅动。

    胡尾盯着这一锅刨猪汤,口水是咽了又咽,他在后厨熏陶了几个月也颇有眼色和心得,迅速把铺了一层豌豆尖的大盆放在灶边上。

    豌豆尖不用下锅煮,用滚水一烫就能吃,吃的是一个清鲜脆嫩。

    水笛拿起大瓢,三下五除二把整锅刨猪汤舀进盆里。

    滚烫的汤汁哗啦啦地浇在豌豆尖上,翠绿的叶子被烫得滋啦一声轻响,茎秆瞬间软了,颜色却更亮更翠了,像是被热汤唤醒了似的,绿莹莹的。

    最后撒一把葱花,一盆刨猪汤就大功告成了。

    蘸水做得简单,糖盐酱醋必须,再放一些蒜粒小米椒和葱花,最后来一点香油和花椒油即可。

    刨猪汤已经足够鲜美,蘸水只是能增色几分。

    今天中午也不用吃其他菜了,光着一大盆汤就是极好的一道菜。

    汤色微微泛着乳白,热气袅袅地往上飘。一片片裹了红薯粉的滑肉片在汤里浮沉,深红色的血旺片成小块,边缘齐齐整整。粉肠切成小段,外层肠衣微微卷起,在奶白的汤里若隐若现。

    水笛小时候最喜欢吃刨猪汤了,她也是过过苦日子的。

    那应该是五六岁时,刚记事还不太懂事,也不爱吃蔬菜就想吃肉,但肉是多精贵的东西,要么自己上山打猎要么家里杀猪。

    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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