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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小说网www.2027xs.cc提供的《抠神》第一千四百一十五章 首见任务对象(第2/3页)
熟人,那么现在召唤术也进入高级阶段了,召唤来的总不可能是个陌生人吧。
而只要召唤来一个熟人,程煜至少可以知道自己大概的身份了??直至当下,程煜也只是知道自己跟孙守义这个他甚至不知道长什么样的家伙是发小的关系,其他真是一无所知。
环顾四周,显然并没有人认识自己这个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程煜不动声色的在脑中兑换了一个召唤术。
点击使用,确认,召唤术化作点点碎金光辉,没入脑中的光屏之间四散而去。
“高等级别的召唤术,可以随机召唤一名与宿主信任度超过六点的熟人,持续时间为三分钟。’
看来,这个高级召唤术跟初级召唤术也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少了对于熟人的定义,但却多了信任度的要求。有六点以上的信任度,自然也就是彻彻底底的熟人了,当然无需定义。
持续时间依旧是三分钟,这意味着在这个年代,哪怕对方骑的是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距离程煜也很难超过四公里,毕竟,即便是汗血宝马,其中最优秀的个体最高时速也就八十公里左右。
不管怎样,程煜只需要耐心的等待三分钟,应该就会有一个他的熟人出现在这里了。
信任度超过六点,程煜很是期待,毕竟,他所了解的,在这个虚拟空间里与他信任度超过六点的人,就只有孙守义了。
当然,也不一定就非得是孙守义这个任务对象,毕竟程煜顶替了某人的身份,而那个人是会有家人和其他朋友的。
正在程煜胡乱琢磨着的时候,他看到远离城郭的方向,驿道上有两匹马正在疾驰而来。
说是疾驰,程煜其实也大概能判断,那两匹马的速度也就是二三十公里每小时的样子,比起普通马匹极速四五十公里的状态还是差了不少,但这又不是在赛马,马匹正常奔跑的速度是要根据其奔跑的距离平均分配体力的,二
十多公里每小时,已经算是相当快了。
考虑到这两匹马上很有可能就是自己召唤来的熟人,所以程煜站起身来,试图让马上的那俩人可以看清自己的模样,否则以他俩的速度,程煜很是怀疑他们根本不会在这个茶摊附近停留。
而那两匹马,还真是在经过茶摊时没有做出任何提勒马的行为,卷起一阵尘土,径直奔向城墙的方向。
AJE......
居然不是这俩人。
程煜吃了一嘴土,很是郁闷的重新坐下呸呸吐了两口唾沫。
眼看三分钟所剩无几,程煜心说这召唤术到了虚拟空间里难道不灵了?
城门方向,一匹快马却又疾驰而回。
程煜来到虚拟空间里之后,一共只见过两匹马,哪怕那两匹马是以二十多公里的时速跑过自己的眼前,但程煜依旧看的很清楚,一匹是枣红色的马,另一匹则是姜黄色的马,现在回来的这匹,从颜色上应该就是那两匹马其中
之一??姜黄色。
马上之人一勒缰绳,马儿减速,在茶摊前停了下来。
跳下马背之后,那人四下寻找,程煜估计这是刚才那家伙在马上根本没注意茶摊这边,是以即便自己站起身来他也没看见,只是不知道怎么又拨转马头回到这里,但不管如何,这应该是召唤术的作用了。
于是乎,程煜站起身来,那人终于看见了程煜,顿时满脸喜色,双手连连挥舞,口中大喊:“哎哟,程老弟,你怎么在这儿呢,要不是在城门口见到你家安福儿,哥哥我简直要与你错过了。”说的也是口音略有些奇怪的吴东
话。
程煜心道合着我在这个年代还是姓程么?还是说权杖修改来修改去,倒是依旧没给自己改名字?
但不管如何,这人显然是召唤术召来的,既然称呼自己为老弟,那么自己喊他一声哥哥总不会错。
“也怪弟弟我心急,想着哥哥今日归来,就到这茶摊来迎候,倒不曾想哥哥赶路着急,没看见我。”
程煜迎上前去,用吴东话回应,来人哈哈大笑,也不顾自己满身尘土,一把抱住了程煜。
“是为兄疏忽了,还得是程老弟心细,自己在这里,却让安福儿在城门口候着。走走走,你我兄弟二人同骑,今日回家,可是要好好喝上几杯。”
来人搀着程煜的胳膊,拖着他就到了那匹姜黄色的马前,自己一踩马磴子,翻身上马,同时手中用劲,竟然将程煜一把拎了起来,直接拽上了马背。
程煜暗暗心惊,要说使用了武术的情况下,自己应该也可以很轻松的把一个成年人拉上马,但这家伙,竟然也如此轻松,看来明朝的练家子还真不是盖的。
考虑到这个人有可能就是孙守义,是四名摸金校尉之一,而摸金校尉毫无疑问都是以武功见长的,仅凭一根飞虎爪就可以翻越城墙,上山下墓无所不能,一把将一个成年人拽上马匹,自然也不算太新鲜。
两人同乘一匹马,足以见得这俩人是相当好的关系,但程煜此刻还是带着小心,他着实不清楚,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就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孙守义。
“老弟啊老弟,我们两个这一晃有四五年没见了吧?我这趟回来,想着先给你写封信,还生怕你把我给忘的了。”
“哥哥这是哪里话,我与哥哥相识多年,又岂会忘记。”
“但毕竟我们现在走的不是同一条路哎......你是官面上的人,我......你也知道的,讲不出口,拿不出手,要不是安福儿还是老样子,跟我讲了你在茶摊这边等了我快半天,我回到家也不见得敢去你家拜访。”
通过这番话,程煜立刻开始分析。
走的不是同一条路,而且自己这个身份是官面上的人,而对方则是讲不出口拿不出手,看来,不出意外,这就是孙守义了。两人四五年没见,说明孙守义和自己现在这个身份乃是故交,更大的可能就是一起长起来的发小儿。
刚才看此人年纪大概在三十附近,虽说管自己叫老弟,自己称之为哥哥,但年岁相差应该不大,这意味着四五年前此人离开家,保不齐也是因为某件官司。
那么,这人就是孙守义的概率,应该很大了。
至于他口口声声的安福儿,根据程煜对明朝粗浅的了解,明朝名字后头带着儿字又没有姓的,多半是家中的仆人。
自己现在这个身份,家里请得起仆人,并且不是因为自己当了.......不对,自己应该并不是当了官,只是官面上的,否则哪怕是个九品官儿,也绝不可能孤身一人在这里等他。不是官,却又是官面上的,要么是给当官的当了
师爷之类的辅助,要么就是从了吏,在当官的手下当差。
不管怎样,自己家请的起仆人是从前的事情,因为骑马的这人也认识那个仆人,那么说明这个安福儿保不齐年纪应该比他们俩都大,算是老仆,同时说明自己家里应该还算比较富庶,而这一点,从自己的打扮上也算是看得出
来。
同时,程煜突然想起自己刚才喝茶都还没结账,而那个店小二看到自己被拽上了马,似乎也是有意喊住的,但茶摊前那个像是掌柜模样的人却阻止了店小二,那么更加说明自己在这座城里多少有点儿身份,就连城外茶摊的掌
柜也知道自己是谁,是以这不值多少的茶钱,要不要的都不重要??主要是不敢。
如果是师爷、主簿或者典史之类的身份,城外一个茶摊老板应该不会认识,这说明自己是经常在城里城外走动的身份,而且从自己的打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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